新聞媒體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宣傳報道,并依法對違法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第十二條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鼓勵支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方面的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應用,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沙運動與調控、防沙治沙、泥沙綜合利用、河流動力與河床演變、水土保持、水文、氣候、污染防治等方面的研究納入科技發展規劃,列為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開展科技攻關,推廣應用先進適用技術。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 規劃與管控
第十三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落實國家發展規劃、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以及本省國土空間規劃,構建以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為統領,以省級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為基礎,以專項規劃為支撐的黃河流域規劃體系,發揮對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引領、指導和約束作用。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應當與黃河流域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
省人民政府、黃河流域市(州)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全國國土空間規劃綱要、國家層面相關規劃、本省國土空間規劃、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組織編制甘肅省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安排本省黃河流域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劃定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優化國土空間結構和布局,統領黃河流域國土空間利用任務,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編制甘肅省黃河流域國土空間規劃,應當構建沿黃生態帶、甘南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祁連山水源涵養區、隴中隴東黃土高原水土保持區、中部沿黃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區和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等生態、生產、生活總體布局。
第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黃河流域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計劃安排,穩定生態保護空間,優化農業空間,合理控制城鎮發展空間。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對轄區范圍內黃河流域國土空間實施分區、分類用途管制。
黃河流域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活動應當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并依法取得規劃許可,對不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要求的,不得辦理規劃許可。
禁止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未經國務院批準,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禁止擅自占用耕地進行非農業建設,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草地、園地等其他農用地。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嚴格控制黃河流域以人工湖、人工濕地等形式新建人造水景觀,黃河流域統籌協調機制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岸線管控要求,禁止在黃河干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黃河干流岸線和重要支流岸線的管控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但是以提升安全水平、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
第十七條 黃河流域水電開發,應當進行科學論證,符合國家發展規劃、流域綜合規劃和生態保護要求。對黃河流域已建小水電工程,不符合生態保護要求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分類整改或者采取措施逐步退出。
第十八條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和黃河流域市(州)人民政府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調度的原則,依法編制甘肅省黃河流域綜合規劃、水資源規劃、防洪規劃等,對水資源的節約、保護、開發、利用和水害防治作出總體布局。
第十九條 省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國土空間規劃、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黃河流域市(州)人民政府應當依據甘肅省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組織編制本行政區域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二十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和資源利用狀況,按照黃河流域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要求,制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報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后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應當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
黃河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按照優先保護單元、重點管控單元和一般管控單元進行管理。
黃河流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嚴格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優化空間開發保護布局,推進綠色發展。
第三章 生態保護與修復
第二十一條 本省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修復實行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與人工修復相結合的治理方式。對甘南黃河上游水源涵養區和隴中隴東黃土高原水土保持區,應當根據其地貌特征差異,進行綜合治理和修復。
省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省黃河流域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或者專項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統籌推進黃河流域各項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